证券代码:003002证券简称:壶化股份公告编号:2024-02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腾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阳洋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实施单位类型况因在执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022年年
中国证券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2023年8月2行政监督监督管理
1崔腾部分审计程序执行
日管理措施委员会山
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东监管局予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因在执行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022年年
2023年10月11行政监督上海证券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2崔腾
日管理措施交易所部分审计程序执行
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