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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3002证券简称:壶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8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秦东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7264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7217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4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46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7人,代表股份6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46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3%。

3、董事11人,出席11人;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

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1%;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288%;

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06%;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14%;

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0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14%;

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0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14%;

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0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14%;

反对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0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25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9%;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1%;

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8%;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447%;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9%;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1%;

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9%;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1%;

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9%;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1%;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6%;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

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25%;

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55%;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0%。

表决结果: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25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8%;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447%;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725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50%;

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70%;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25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3%;反对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128%;

反对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92%;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表决情况:同意725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对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50%;

反对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31%;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0%。

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25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对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2%;

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50%;

反对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33%;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7%。

表决结果:通过。

(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725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3%;反对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128%;

反对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92%;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725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50%;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7%。

表决结果: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25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50%;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70%;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25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14%;

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7%。

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725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3%;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852%;

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7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78%。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50%;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7%。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8%;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447%;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8%;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447%;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8%;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447%;

反对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7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25%;

反对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9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7%;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289%;

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2%。

表决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4%;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392%;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28%;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0%。

表决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5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5%;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

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31%;

反对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09%;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0%。

表决结果:通过。

21、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选举秦东、郭平则、赵宾方、郭敏、张志兵、张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秦东

表决情况:同意7221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2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5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84%。

表决结果:通过。

(2)郭平则

表决情况:同意72213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7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11%。

表决结果:通过。

(3)赵宾方

表决情况:同意72213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7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414%。

表决结果:通过。

(4)郭敏

表决情况:同意72213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537%。

表决结果:通过。

(5)张志兵

表决情况:同意72213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395%。

表决结果:通过。(6)张宏表决情况:同意722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539%。

表决结果:通过。

22、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选举高全臣、马常明、王军、杨瑞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高全臣

表决情况:同意72213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847%。

表决结果:通过。

(2)马常明

表决情况:同意72213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4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698%。

表决结果:通过。

(3)王军

表决情况:同意72214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58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130%。

表决结果:通过。(4)杨瑞平表决情况:同意72214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5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10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何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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