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证券简称:天元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罗耀
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对其于2024年3月14日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份办理部分解除质押,解除数量为1020000股。具体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占公本次解除占其所原质押到期日股东名第一司总质押起始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持股份(展期后最新质权人称大股股本日质押日数量(股)比例到期日)东及比例其一致行动人国泰海通证券
罗耀东是102000015.50%0.58%2024-3-142026-7-312026-11-26股份有限公司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均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76720000股。
注2:该笔质押初始质押数量为2470000股,后经部分解除、展期等变更,截至本次解除质押前该笔质押存续数量为2040000股。本次解除1020000股后,该笔质押剩余1020000股,另有其他存续质押680000股,合计
1700000股。罗耀东先生所持股份涉及的质押、质押展期等事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12月11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11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注 3:本公告所涉质押(包括历史质押及本次解除质押)的质权人,因原质
权人合并已统一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述合并交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存续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更名。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股东名称累计被质占其所占公已质押股占已质未质押股份占未质
(股)例押股份数持股份司总份限售和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押股份
(股)比例股本冻结、标记比例数量(股)比例
比例数量(股)
罗耀东65806003.72%170000025.83%0.96%1700000100.00%368545075.51%
周孝伟5680300032.14%00.00%0.00%00.00%4387725077.24%
罗素玲125375007.09%00.00%0.00%00.00%940312575.00%
邹芳51000.0029%00.00%0.00%00.00%00.00%东莞市天祺股权投
36750032.08%00.00%0.00%00.00%00.00%
资有限公司
合计7960120345.04%17000002.14%0.96%1700000100.00%5696582573.13%
注1:本公告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罗耀东先生、周孝伟先生及罗素玲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中的限售部分,性质均系高管锁定股,且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注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孝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罗素玲女士(现任公司董事)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孝伟先生持有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该公司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耀东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罗素玲女士之弟,邹芳女士系罗耀东先生配偶。罗耀东先生与邹芳女士未与周孝伟先生及罗素玲女士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鉴于本事项涉及股份质押事项,基于前述关联关系,公司参照上述法规,将罗耀东先生及邹芳女士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进行管理。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尚无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变动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