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反馈、
内部监督以及对子公司的管理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筹资与投资、研
究开发、关联交易、会计核算、货币资金管理、成本与费用控制、薪酬与福利管
理、实物资产管理;沟通渠道与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以及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关联交易等。
(二)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权责清晰、分工合理,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的规范有效性。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含当日)前,监事会依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公司日常监督检查职责。2025年9月22日后,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情况,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促进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2、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自身特点,建立了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并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及岗位。
3、人力资源管理
本公司已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职、奖惩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管理层(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三)控制活动
1、销售与收款
本公司建立了可行的销售计划和销售政策,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涉及销售与收款的各个环节如销售预测、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订单处理、顾
客信用的审查、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合同的管理、发货、货款结算及回笼、退
货、售后服务、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的管理以及坏账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所建立的针对销售与收款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控制确保了公司有
效地开拓市场,以合理的价格和费用推销企业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公司销售部门有效地组织市场营销、市场研究、信用调查、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销售活动,并在提高销售效率的同时确保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和减少坏账损失。
2、采购与付款
本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标准件购买流程及规定》《对外合作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合理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相关的部门和岗位,对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供应商后续管理、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到货验收
和采购付款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款项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3、生产管理
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了生产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标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物料管理、质量管理等一系列涉及生产流程的标
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标准,配套了生产和质量绩效管理的监督考核办法。分设生产管理、质量检验等相互独立的部门,确保了本公司能够按照既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保证生产过程在安全及有效率的情况下进行,同时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控制标准。明确了筹资与投资循环中审核授权、合同协议签订等核心业务的操作要求;
4、筹资与投资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管理职责与流程,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控,确保公司能够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与合规使用。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对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投资的决策程序、投资的转让与收回、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等进
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对投资项目从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到处置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5、研究开发
为加强新产品及工艺技术成果的管理,组织好技术成果的鉴定、申报、奖励、推广等,公司组建了研发中心,并制定了项目开发与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程,对立题、产品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科研成果的奖励及保密确定了相关流程和标准,确保营销和其他业务活动过程中所识别到的对产品的需求能有效地传递到专门负责研究开发的部门,保证新产品的开发能够满足日益多变的用户需求,持续保持公司在市场中的长期竞争能力。
6、关联交易
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关联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
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7、会计核算
本公司在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制度,涵盖了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存货、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费用、筹资、投资、关联交易和公司并购等财务核算的全流程,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8、货币资金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涉及收款、付款、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等环节的制度流程,明确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的业务岗位分离,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同时,对重要凭证、印章等与货币资金有关的业务管理,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
9、成本与费用控制
本公司每年组织编制次年的成本费用预算,通过预算控制全年的总成本和总费用,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由各级授权审批部门和人员严格把控预算执行,生产部门以成本总目标为依据,严格控制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
10、薪酬与福利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招聘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与人事、工薪与福
利有关的制度,对员工招聘、离职、薪资福利、考勤、绩效、培训等事项实施规范化内部控制与管理。
11、实物资产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程,对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盘点和处置规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和办法,对关键环节进行了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盘点、财产记录和账实核对等措施,有效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
(四)信息沟通及反馈
本公司建立了沟通渠道与平台,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真实、及时、有效。利用 ERP 系统、自研 PRD 集成中台、协同办公管理平台(云之家)等现代化信息工具,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通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制定了信息沟通及反馈的相关机制,已建立各类信息传递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且安全可控地有序传递。
(五)内部监督
本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与监督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独立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与内部控制履行审计与监督等职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实施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作出合理评价。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均予以支持和配合。
(六)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管理程序,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各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单体报表和相关资料。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0.2%
营业收入潜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在错报≤错报0.2%
的0.5%
资产总额潜资产总额的0.5%≤错资产总额的0.2%≤错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报报<资产总额的0.5%0.2%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总额的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0.2%≤错报<所有者权
潜在错报0.5%≤错报的0.2%
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且无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导致营业营业收入总额的0.2%
营业收入总额的0.5%损失金额<营业收入
收入损失≤损失金额<营业收
≤损失金额总额的0.2%
金额入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0.2%≤损
导致资产资产总额的0.5%≤损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损失金额失金额的0.2%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A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B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C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出现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D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E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F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A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B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A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B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