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证券简称:声迅股份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0人,代表股份52609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724%(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18632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113910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724192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9445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316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5554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390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316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04%。(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包含通讯形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04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
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9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6%;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7%;
反对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7%;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89%;反对1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6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谭政、聂蓉、谭天、聂红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2%;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3%;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03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反对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2%;反对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01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
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6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0%;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02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
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6%;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0%;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上述议案中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