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6年 9月 15日发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
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自 2026年 8月 31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
元/股的 130%(即 37.62元/股),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9月 19日至 2026年 12月 18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12月 1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年 12月 21日)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董事谭天先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保荐机构中邮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
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业务。上述保理业务的授权及办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