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江积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江积海,197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会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的次数江积海5500否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独立董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事姓名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
55001100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江积海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
00000000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5年22024年年度审计计
对审计机构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月27日划沟通会议
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5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3年内审工作计划、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委员会2025年第一
月21日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次会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4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
审计委员会委员会2025年第二月18日作报告事项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8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
委员会2025年第三月14日报告事项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10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
委员会2025年第四月21日作报告事项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和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2025年度薪酬方案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薪酬与考核2025年3与考核委员会2025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委员会月21日
年第一次会议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等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核查后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但依托自身战略管理、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积累,全面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监督,具体工作如下:
(1)深入参与战略决策制定:立足战略管理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公司战略
规划研讨与重大议案审议,为公司发展提供精准专业支撑。在董事会审议中,针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结合卫生用品行业消费升级趋势与市场竞争格局,从资源优化配置、差异化竞争角度提出建设性建议;围绕子公司卫生巾线上业务,分析商超、电商、便利店等渠道布局成效及竞品态势,为线上业务战略调整提供专业参考;在审议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时,兼顾资金安全性与收益性,提出合理规划投向、平衡流动性与盈利性的优化方案,相关意见获管理层重视与采纳。
(2)重大决策严格把关,筑牢合规防线:在董事会、股东会等各类会议中,对所有审议议案进行审慎核查,重点聚焦决策程序合规性与内容合理性。针对
2024年年报、ESG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等,运用公司治理专业知识,核查
披露文件完整性;对关联交易等关键议案,通过解读最新监管政策、评估公司资源能力,提出风险防控与流程优化建议;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严格审核相关程序与文件,确保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与股东权益。
(3)持续优化治理机制:主动对标行业领先企业治理模式,结合公司取消
监事会的治理转型需求,建议进一步细化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边界,重点强化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控审查、合规风控等领域的核心职能;推动信息披露制度升级,聚焦投资者关注的渠道拓展、新品研发、ESG 履行等核心信息,优化披露内容与节奏,增强公司透明度;针对公司管理制度修订,从战略落地与风险管控角度补充完善建议,助力构建更为规范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
5、沟通协作情况(1)内部审计提质,强化内控建设: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紧密协作,全程
参与2024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及各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审议。结合企业风险管理专业知识,指导内审团队优化审计流程,聚焦生产损耗控制、研发费用归集、经销商应收账款管理等重点领域,提升审计工作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审议内审报告时,结合行业案例提出整改跟踪机制与长效管控建议,推动公司及时解决运营潜在问题,筑牢内部控制防线。
(2)外部审计联动,保障审计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常态化专业沟通,主动参与审计计划制定,根据公司卫生巾业务特性、线上渠道运营模式及新品研发投入情况,建议将供应链稳定性、质量管控费用核算、经销商合作合规性等列为审计重点;在审计过程中,就关键财务数据、重大会计政策应用、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审计团队深入研讨,协助化解专业分歧,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议中,严格审核事务所执业资质、服务能力及行业口碑,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
(3)拓宽股东沟通渠道:积极投身投资者关系管理,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
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重要会议,主动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以通讯方式参会,解读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回应股东关于行业格局、战略布局的关切;日常及时将股东提出的营收结构优化、成
本精细化控制、新兴渠道拓展等建议反馈至管理层,并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线上交流、议案解读等多种形式,向中小股东传递公司治理理念与经营进展,搭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桥梁,增强投资者信心。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公司生产、市场、研发、供应链等核心环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生产运营与产能优化调研:多次深入工厂车间开展实地考察,与工厂
厂办人员深度访谈,详细了解产能状况并提出优化建议;与一线生产员工交流,调研生产流程、设备运行及管理模式;核查前期废料处理等问题的整改成效,评估整改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参观产品线及展厅,与管理层沟通经营状况,深入了解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参与年度生产运营复盘,核查设备稳定性、生产计划达成率,分析产能优化与产品结构调整成效,结合运营管理专业知识,提出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损耗、强化长效管理的建议。
(2)为市场渠道与业务拓展提供战略赋能:聚焦核心业务渠道升级,子公
司卫生巾线上业务,结合区域市场竞品态势,提出战略建议;组织核心经销商线上座谈会,听取库存周转、价格体系反馈,分析激励政策有效性,核查应收账款账龄与回款率,提出渠道政策优化与风险防控方案;走访本地核心经销商,查看库存动态并了解一线销售情况,建议强化线上线下渠道融合,优化经销商合作模式,提升渠道竞争力。
(3)研发创新与供应链韧性提升:围绕新品研发与供应链稳定开展专项调研,调研新品研发进展,观摩样品并听取技术路线、性能指标汇报,运用市场定位与投入产出分析专业知识,评估新品目标客群匹配度,建议聚焦年轻消费群体需求,强化专利保护与市场推广联动;考察核心原材料生产环境与质量管控体系,核实供货价格公允性,评估供应商稳定性与替代方案,从战略供应链管理角度提出建议,平衡供应链韧性与成本控制。
(4)人才建设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关注团队建设与文化落地,与人力资
源部门专题交流,评估员工培训与企业文化建设成效,结合业务战略需求,建议强化新品推广、渠道运营等核心技能培训,优化培训内容与方式;通过与各部门员工沟通,观察团队协作氛围,提出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深化企业文化宣贯的建议,助力提升团队凝聚力与工作效率,推动企业文化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等资料,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严格核查,不仅关注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还深入分析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长期发展的影响。密切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方向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同时对公司财务信息、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现金管理等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核查
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实际执行时,各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在与关联方实际交易过程中均严格按照预计事项执行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适用。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不适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不适用。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事项已经2025年4月
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进行了确定并对2025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参照了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相关人员已经回避表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上述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的实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依托战略管理与公司治理专业优势,通过深度参与重大决
策、构建多维沟通体系、开展精准实地调研,为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持。未来,我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发挥独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持续关注行业政策、消费趋势及技术创新动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围绕公司新品研发、新兴渠道布局等关键领域提供前瞻性实操建议,聚焦合规经营、内部控制等重点强化监督风控,畅通中小股东诉求表达渠道以促进投关良性互动,精准开展实地调研,助力公司破解发展难题,切实保障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江积海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