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证券简称:开普检测公告编号:2026-01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内部
薪酬考核制度等,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现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除董事蒋冠前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之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津贴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姓名职务2025年度薪酬
1姚致清董事长131.51
2李亚萍董事、总经理118.99
3曹朝阳独立董事8.00
4陆健独立董事8.00
5王伟副总经理65.54
6宋霞副总经理54.40
7张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9.44
8李国栋财务负责人55.29
9贺春原副总经理61.63
1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
(二)薪酬构成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适当津贴,津贴标准由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并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收入均为其在任期间从事公司日常工作的岗位薪酬,其岗位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内部薪酬考核制度确定,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目前岗位职级、岗位性质、工作内容等予以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在公司按8万元/年标准领取津贴。
(四)薪酬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后续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
(五)其他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
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2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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