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若羽臣: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9-29 查看全文

若羽臣 --%

证券代码:003010证券简称:若羽臣公告编号:2023-07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发行时承诺的持股期限为

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拟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4、本次拟解限股东数量为3名,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8667048股,占公司现

有总股本122329340股的39.7836%。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94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3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126984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1699840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12698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430000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48667048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实际行权人数共105人,实际行权数量629500份,因期权激励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629500股,公司总股本由

121699840股变更为122329340股,公司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23293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278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85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50798股(含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48%,其中首发前限售股48667048股,占公司总股本39.783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分别为王玉、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若羽臣”)、王文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8667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836%。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回购报告书》中所作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序承诺承诺承诺承诺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号事由方时间期限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公司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截至本公告上市控股遵守上述规定。披露日,承诺公告股东、关于所持股二、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2020承诺事项仍在严书中实际份流通限制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年09履行格履行中。承作出控制和自愿锁定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月25完毕诺人严格信的承人王股份的承诺有的公司股份。日为止守承诺,未出诺玉、王三、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现违反承诺文慧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的情况。

价。若公司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合法方式审慎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五、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截至本公告

上市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披露日,承诺公告关于所持股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2020承诺事项仍在严天津

书中份流通限制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年09履行格履行中。承

2若羽

作出和自愿锁定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6月25完毕诺人严格信臣

的承股份的承诺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日为止守承诺,未出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现违反承诺三、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的情况。

自身需要选择合法方式审慎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公司、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控股截至本公告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上市股东、披露日,承诺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120%时,公告实际关于公司稳2020事项仍在严

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书中控制定股价的预年09格履行中。承

3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长期

作出人、董案及相关承月25诺人严格信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的承事、高诺日守承诺,未出(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诺级管现违反承诺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理人的情况。

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员

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首先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降低每股净资产,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稳定股价预案中回购、增持的价格范围根据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为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则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范围为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如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范围为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则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30.00%,买入价格范围为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一、《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截至本公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披露日,承诺关于不存在二、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公告2020事项仍在严

公司虚假记载、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人书中年09格履行中。承

4控股误导性陈述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长期

作出月25诺人严格信

股东和重大遗漏三、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的承日守承诺,未出的承诺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诺现违反承诺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控股股东地的情况。

位促成并协助发行人以本次发行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一、《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截至本公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披露日,承诺关于不存在二、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公告公司2020事项仍在严

虚假记载、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人书中实际年09格履行中。承

5误导性陈述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长期

作出控制月25诺人严格信

和重大遗漏三、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的承人日守承诺,未出的承诺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诺现违反承诺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实的情况。

际控制权促成并协助发行人以本次发行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

公司2、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

上市披露日,承诺全体关于不存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公告2020事项仍在严

董事、虚假记载、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且认定本人需因此承担责书中年09格履行中。承

6监事、误导性陈述任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长期

作出月25诺人严格信

高级和重大遗漏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的承日守承诺,未出管理的承诺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诺现违反承诺人员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的情况。

3、本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

若公司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

上市公司披露日,承诺持股5%以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公告控股2020承诺事项仍在严上股东的持除息后的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书中股东、年09履行格履行中。承

7股意向及减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作出实际月25完毕诺人严格信

持意向的承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的承控制日为止守承诺,未出诺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诺人现违反承诺

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内,的情况。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上市持股5%以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截至本公告

2020承诺

公告天津上股东的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披露日,承诺年09履行

8书中若羽股意向及减若公司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事项仍在严

月25完毕

作出臣持意向的承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格履行中。承日为止

的承诺除息后的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诺人严格信诺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守承诺,未出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现违反承诺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的情况。

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违反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一公开承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将控股

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股东、

1、如果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

实际

的承诺事项,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截至本公告控制

上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披露日,承诺人、持公告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2020事项仍在严有公书中相关承诺的道歉。年09格履行中。承

9司股长期

作出约束措施2、如果因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致月25诺人严格信份的

的承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日守承诺,未出董事、诺控制人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现违反承诺

监事、

的损失数额向发行人、投资者赔偿损失。如控股股东的情况。

高级

与实际控制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控股股东与实管理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人员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

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担任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

公司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招股披露日,承诺董事、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说明2020事项仍在严

高级填补被摊薄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书中年09格履行中。承

10管理即期回报的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长期

做出月25诺人严格信人员承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的承日守承诺,未出的王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诺现违反承诺玉、王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的情况。

文慧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将履行监事职责(如适用),监督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相关义务。截至本公告招股公司披露日,承诺说明控股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2020事项仍在严填补被摊薄

书中股东、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年09格履行中。承

11即期回报的长期

做出实际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月25诺人严格信承诺

的承控制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日守承诺,未出诺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除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承诺人承诺并保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及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截至本公告3、承诺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发行人披露日,承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承诺人将及时告知发行人,

2020事项仍在严

并协助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年09格履行中。承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构长期月25诺人严格信

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承诺人将督促承诺人日守承诺,未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同受本现违反承诺招股承诺函的约束。的情况。

说明公司4、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关于避免同

书中实际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人将促成

12业竞争的承做出控制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

的承人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诺(1)停止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服务;(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按照公允价格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6、承诺人承诺以上关于承诺人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报告期内,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

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完整地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

公司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实际行,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截至本公告招股控制公司权益的情形。披露日,承诺说明人、持3、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2020事项仍在严关于避免和

书中股5%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年09格履行中。承

13规范关联交长期

做出以上的、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或承诺人月25诺人严格信易的承诺

的承的股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日守承诺,未出诺东天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现违反长期津若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发行人或承诺的情况。

羽臣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的权

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4、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承诺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5、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发

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以上关于承诺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上述承诺在公司存续且承诺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有效。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王文慧夫妇已出具《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的承诺函》:“若公司截至本公告公司与员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生的社会保

招股披露日,承诺实际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或者说明2020事项仍在严

控制关于社会保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书中年09格履行中。承

14人王险、住房公司对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长期

做出月25诺人严格信

玉、王积金的承诺或者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未按照规定缴

的承日守承诺,未出文慧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诺现违反长期

夫妇法机关征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公承诺的情况。

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并无需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因公司2022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年年度股东

2022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大会审议通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过了《关于终非公股票涉及的控股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222023止公司2022开发摊薄即期回

股东、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年12年5年度非公开

15 行 A 报填补措施

实际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月 27 月 19 发行 A 股股股股能够得到切

控制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日日票事项的议票所实履行的承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案》,对应终作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止与非公开诺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发行对应的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承诺内容。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因公司202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年年度股东

2022担任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会审议通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过了《关于终非公董事、股票摊薄即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2022承诺止公司2022开发高级

期回报采取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年12履行年度非公开

16 行 A 管理

填补措施能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月 27 完毕 发行 A 股股股股人员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日为止票事项的议票所的王履行的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案》,对应终作承玉、王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止与非公开诺文慧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发行对应的束。承诺内容。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因公司2022公司年年度股东

2022

控股大会审议通年度股东、过了《关于终非公填补回报措

实际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20222023止公司2022开发施承诺主体

控制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年12年5年度非公开

17 行 A 失信行为处

人、董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 月 27 月 19 发行 A 股股股股理机制的承

事、高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日日票事项的议票所诺级管案》,对应终作承理人止与非公开诺员发行对应的承诺内容。

不存在向发因公司2022行对象作出年年度股东

2022保底保收益

大会审议通年度或变相保底公司过了《关于终非公保收益的承

及控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20222023止公司2022开发诺,也不存股股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年12年5年度非公开

18 行 A 在直接或通

东、实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月 09 月 19 发行 A 股股股股过利益相关际控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日日票事项的议票所方向发行对制人案》,对应终作承象提供财务止与非公开诺资助或者补发行对应的偿的事项的承诺内容。

承诺

一、报告期内,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

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完

整地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因公司2022

二、报告期内,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年年度股东

2022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

大会审议通

年度进行,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过了《关于终非公关于同业竞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2022承诺止公司2022

开发王玉、争、关联交三、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年12履行年度非公开

19 行 A 王文 易、资金占 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

月 09 完毕 发行 A 股股

股股慧用方面的承的、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或承诺人日为止票事项的议

票所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案》,对应终作承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止与非公开

诺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发行人或发行对应的

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承诺内容。

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的权

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承诺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五、承诺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六、以上关于承诺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上述承诺在公司存续且承诺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二、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承诺人承

诺并保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及子公司构成同

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

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因公司2022

三、承诺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发行人年年度股东

2022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承诺人将及时告知发行人,

大会审议通年度并协助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过了《关于终非公关于同业竞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构

2022承诺止公司2022

开发王玉、争、关联交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年12履行年度非公开

20 行 A 王文 易、资金占 四、承诺人将督促承诺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月 09 完毕 发行 A 股股

股股慧用方面的承之外的其他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日为止票事项的议

票所诺五、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案》,对应终作承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人将促成止与非公开

诺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发行对应的

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承诺内容。

(1)停止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服务;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将相竞争的业务按照公允价格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六、承诺人承诺以上关于承诺人的信息是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

担任披露日,承诺公司2022承诺事项仍在严

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董事股份回购承年09履行格履行中。承

21回购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

的王诺月23完毕诺人严格信承诺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玉、王日为止守承诺,未出文慧现违反长期承诺的情况。(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除上述表格所述内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后续不存在追加的承诺。

(四)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承诺变更情况: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不涉及承诺变更的情况。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8667048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67.3326%,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2329340股的39.783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3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本次解除限售股序号股东全称备注数(股)份数量(股)

1王玉3420704834207048注*、注*、注*

2天津若羽臣96000009600000注*

3王文慧48600004860000注*、注*

合计4866704848667048

注*:王玉先生、天津若羽臣、王文慧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王玉先生与王文慧女士系夫妻关系,天津若羽臣系由王玉、王文慧夫妇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王玉、王文慧分别持有天津若羽臣99%、1%财产份额,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注*: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王玉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王文慧女士担任董事职务,在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将遵守董监高相关持股规定及其承诺“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先生所持股份中5721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相关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

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类型数(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

5005079840.91%-193667623068403625.08%

件的流通股

1、高管锁定股13837501.13%293002863068403625.08%

2、首发前限售

4866704839.78%-4866704800.00%

二、无限售条

7227854259.09%193667629164530474.92%

件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122329340100.00%0122329340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