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证券简称:若羽臣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计划合计减持若羽臣股份数量不超
过4768071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89357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8714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总股本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64030506股剔除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披露回购结果的2024年第三期股份回购和2024年第四期股份回购的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094800股后的股份数量158935706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2025年3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5年3月20日,朗姿股份减持公司股份4768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本次权益变动后,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58935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0.00%。
2025年5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朗姿股份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5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65500股,截至2025年5月12日,朗姿股份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423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73%,本次权益变动后,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36280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8.57%。
一、权益变动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朗姿股份出具的《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14日,朗姿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723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2.50%。朗姿股份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23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77%,本次权益变动后,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239804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7.8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朗姿股份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4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若羽臣股份1230000股,本权益变动过程次权益变动后,朗姿股份持有若羽臣股份12398040股,占若羽臣总股本比例7.8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代股票简称若羽臣003010码
上升□一致行
变动方向有□无□
下降□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等)
A股 1230000 0.77
合计12300000.77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剔除回占公司剔除回股份性质购专用购专用账户股
股数(股)账户股股数(股)份后的总股本份后的
比例(%)总股本
比例(%)朗姿股份合计持有股
136280408.57123980407.80
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280408.57123980407.80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股东朗姿股份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5本次变动是否为履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行已作出的承诺、意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朗姿股份本次权益变向、计划
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减持计划均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未曾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是□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不适用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不适用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