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1月17日届满到期,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张李强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
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海象地板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9510股,持股比例为0.27%。张李强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42%,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李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