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加对象、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
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
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控股”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中
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80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4人,最终合计总人数为不超过2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477.54万元(含预留份额),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8477.54万份(含预留份额),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东鹏控股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52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15698.1158万股的1.3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
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置304.0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19.9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暂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不进行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份额分配、锁定期、考核要求等)由董事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的12个月内予以确定,并按相关流程办理股份认购及申请非交易过户。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按期仍未完全分配,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另行处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含预留份额)为5.57元/股,不低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在预留份额分配时由董事会确定。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十、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
5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使股东权利。
十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如有)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6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目录
声明....................................................2
风险提示..................................................3
特别提示..................................................4
第一章释义.................................................8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基本原则.....................................9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13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17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20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9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31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6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37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38
7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一章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东鹏控股、本公司、公司、指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子公司指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指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指本计划草案(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指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持有人会议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东鹏标的股票指
控股A股普通股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指法》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指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指《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及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8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战略执行力,推动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价值创造深度绑定,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9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80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最终合计总人数为不超过2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10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477.54万元(含预留份额),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8477.54万份(含预留份额),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其中拟认购首次授予部分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4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835.50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9.86%;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认购总份额不超过5948.76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0.1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1693.28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9.97%。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拟认购份拟认购份额拟认购份额占本计划额对应股对应股份数序号姓名职务上限总份额的份数量量占目前总(万份)比例(万股)股本比例
1谭春甫职工代表董事167.101.97%30.000.03%
副总经理、财务
2包建永222.802.63%40.000.03%
总监
董事会秘书、副
3黄征167.101.97%30.000.03%
总经理
4刘勋功副总经理278.503.29%50.000.04%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5948.7670.17%1068.000.92%
务)人员(不超过76人)
预留份额1693.2819.97%304.000.26%
合计8477.54100.00%1522.001.32%
注:1、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
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上述计算结果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加对象和最终份额分配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
11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其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份额1693.28万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9.97%。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暂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不进行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份额分配、锁定期、考核要求等)由董事会在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的12个月内予以确定,并按相关流程办理股份认购及申请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按期仍未完全分配,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另行处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含首次及预留部分)占草案公告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2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计提的专
项激励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477.54万元(含预留份额),其中公司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金额不超过4238.77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8477.54万份(含预留份额),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东鹏控股A股普通股股票。
1、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和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2011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5003177.50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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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和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8)。
202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33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其中最低成交价为5.6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67451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52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5,
698.1158万股的1.32%;其中首次授予份额对应的持股规模为1218.00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05%,预留授予份额对应的持股规模为30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价格(含预留份额)为
5.57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2734元/股;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5.5645元/股。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所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
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
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15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16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
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
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六)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6.6.7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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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第一批解锁1230%划名下之日起算满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第二批解锁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3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第三批解锁40%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在预留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
18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地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个
人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岗位贡献等综合确定持有人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并根据得分确定持有人最终实际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综合结果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100%绩效考核综合得分/100×100%0%
持有人当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受让,受让金额为相应标的股票的个人原始出资金额,并由管理委员会将前述受让金额返还给持有人;未能确定受让人的,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相应标的股票后,按相应标的股票的个人原始出资金额加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与实际出售金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或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回收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及解锁条件等)由管理委
员会确定,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19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其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内容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
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20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标的股票对应的股东权利(但持有人自愿放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外);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8、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
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及收回份额的分配方案等事项;
9、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
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0、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在首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委员。此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等其他方式,通知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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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并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3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在保障持有人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持有人会议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三)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一
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预留份额在明确持有人前,不享有在持有人会议上的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其他未按规定进行书面表决的情形,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延长等规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议案除外),并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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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四)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
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五)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在收到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要求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书面提议后,应在15日内召集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一)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选任程序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二)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财产;
2、不得挪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
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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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持有人会议亦有权作出决议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的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过户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负责与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包括持有人的
资格取消、份额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事项;
9、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确定放弃认购份额,以及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
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应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10、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制定、执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
司配股、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
限于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
股票进行变现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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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3、持有人会议授权或本计划草案授权的其他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4、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首次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在首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主任。此后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管理委员会会议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计划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
25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七)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
过视频、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
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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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
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七)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
(八)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
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前述份额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分配方案;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十)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十一)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十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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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
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三)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
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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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二)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一)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担保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未经同意擅自做出上述处置的,该处置行为无效。
(二)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三)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安排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陆续变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等资产,并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择期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可解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可解锁份额的比例,将可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持有人个人自行处置。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进行分配。
(四)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
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如有),并按持有人持有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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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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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变更或终止,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议。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二)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
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一)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
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本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
31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行分配。
(二)管理委员会应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如有),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权益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该股份权益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本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的资产收益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自愿放弃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
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除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外的其他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将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
(二)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未经同意擅自做出上述处置的,该处置行为无效。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代表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股东权利,包括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持有公司任何债券,不参与公司债券兑息等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六、持有人权益处置
(一)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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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锁且可出售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其尚未解锁或不可出售的份额
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1、持有人担任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继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2、持有人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持有人因
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3、持有人退休后未继续返聘的;
4、持有人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5、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
6、持有人在公司子公司任职,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持有人未留
在公司或公司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
(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不作变更,完全按照情形
发生前的程序进行:
1、持有人退休后返聘的;
2、持有人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持有人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并应在其后每次解锁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当期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
3、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其持有的权益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持有人资格的限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并应在其后每次解锁时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当期解锁份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如有)。
(三)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的,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置:
1、若持有人在公司或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范围内发生岗位调整,且岗位调
整后持有人仍对公司发展有重要影响,其已解锁且可出售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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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其尚未
解锁或不可出售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核定是否进行调整,如需调减份额的,则调减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2、若持有人发生降职或免职,其已解锁且可出售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
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其尚未解
锁或不可出售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调减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四)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格,其已解锁且可出售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清算、分配收益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其尚未解锁或不可出售的份额
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同时,如持有人行为给公司造成经营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对其已分配收益的追索权:
1、持有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而被公司解除劳动或聘用
关系的;
2、持有人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或声誉的;
3、持有人因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经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或不适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存续期内,若发生以上条款未详细约定之需变更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及份额权益的情况,其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六)前述情形中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的份额,按以下方式处置:
1、收回份额可由管理委员会指定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受让,受让金额为相
应份额的个人原始出资金额,并由管理委员会将前述受让金额返还给持有人;
2、收回份额未能确定受让人的,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相应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按以下方式退还员工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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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前述第(一)条第1、3、4、5、6款情形而收回的份额,出售后按相
应标的股票的个人原始出资金额加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
和与实际出售金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2)因前述其他情形收回的份额,出售后按相应标的股票的个人原始出资
金额与实际出售金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3、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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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中旬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后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提取的专项基金为不超过4238.77万元,专项激励基金属于员工薪酬构成部分,原则上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计划所产生的成本费用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有效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促进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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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前述人员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本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的资产收益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自愿放弃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
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在股东会审议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对象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四、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关联方不得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7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仍按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计划所产生的税负(如有)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
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计划草案及摘要中所称“以上”均含本数,“超过”均不含本数。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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