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地铁设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9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三月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铁设计”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持有的广

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2-法律意见书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交易事宜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9月12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26年2月3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于2026年2月10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202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5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3-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非单独说明,本所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中所述的法律意见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上市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2025年1月20日,地铁设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地铁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地铁设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025年6月4日,地铁设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4-法律意见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地铁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地铁设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025年6月20日,地铁设计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5年10月30日,地铁设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地铁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意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

2025年11月14日,地铁设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法律意见书

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地铁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意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

(二)标的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2025年1月20日,广州地铁集团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原

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025年6月4日,标的公司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交易。

(三)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2025年1月20日,广州地铁集团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原

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025年6月3日,广州地铁集团召开董事会并出具《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意见》,同意本次交易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四)深交所的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五)中国证监会的批复202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5-6-法律意见书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过程和结果

(一)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

根据相关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记录,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与地铁设计共同向确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出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地铁设计、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包括:地铁设计前20名股东中的18个股东(剔除地铁设计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计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25家、证券公司18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2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

交过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19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87家。

自《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18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7-法律意见书序号投资者名称

1海南龙吟虎啸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董易

5杨岳智

6李天虹

7林金涛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1陈蓓文

12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倪政顺

上述《认购邀请书》包含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程序、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上述《申购报价单》包含了认购对象确

认的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认购条件与

规则参加认购,以及认购对象同意按照最终确定的认购金额、数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合法有效;上述《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所发送的对象符

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地铁设计股东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6年3月9日-8-法律意见书

9:00-12:00,选择传真报价或现场投递报价方式提交《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

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的主要情况如下:

是否缴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纳保证

/股)(万元)报价金

13.051900.00

1 UBS AG 不需 是

12.662500.00

14.871500.0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505600.00不需是

13.966300.00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061000.00不需是

12.531200.00

4董易12.331500.00是是

12.032800.00

13.771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

513.011500.00是是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901600.00

13.771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

613.011500.00是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901600.00

13.771000.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

713.011500.00是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901600.00

广东臻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臻远

813.431000.00是是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9公司-产投证投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13.781000.00是是

基金

13.342000.00

10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624000.00是是

12.047000.00

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4.572100.00

11是是(有限合伙)14.123000.00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011000.00是是13海南龙吟虎啸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12.501000.00是是-9-法律意见书是否缴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纳保证

/股)(万元)报价金限合伙)-龙吟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

12.001500.00

基金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13.684000.00

14是是限合伙)13.185000.00

12.652800.00

1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374200.00是是

12.085600.00

13.291000.00

1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需是

12.891200.00

14.142000.00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713.403000.00是是

伙)

12.505000.00

12.894500.00

18李天虹12.594700.00是是

11.994900.00

19聊城润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711000.00是是

20倪政顺12.392000.00是是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12.251000.00是是

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

2213.583000.00是是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001200.00

2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792500.00不需是

13.3911800.00

24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351000.00是是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12.782000.00

25是是

长基金11.90300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医

2612.801000.00是是

药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12.761500.00

27是是

洋基金11.911600.00

28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4.501900.00是是

29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901500.00不需是

13.815500.00

3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需是

13.216700.00

-10-法律意见书是否缴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是否有效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纳保证

/股)(万元)报价金

12.519800.00

31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061000.00是是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3212.381000.00是是

公司-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055000.00是是

13.913000.00

34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3.003800.00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有效申购文件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

有效申购的申购对象具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资格。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

根据地铁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重组报告书》,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地铁设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和报价情况,主承销商与地铁设计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0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9126785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元)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14.00400000056000000.00

-11-法律意见书司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14.00214285729999998.00限合伙)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

14.00135714218999988.00

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

14.00142857119999994.00

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14.001982152775010.00

合计:9126785127774990.00

根据上述发行对象和地铁设计的确认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根据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出具的《自有资金承诺函》,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市资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管理人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规规定完成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已-12-法律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地铁设计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四)缴款及验资

2026年3月13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司农验字[2026]25001210135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确认截至2026年3月12日17:00止,主承销商累计收到地铁设计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774990.00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主承销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6年3月14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司农验字[2026]25001210141号《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6年3月13日止,地铁设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126785股,发行价格为14.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774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736255.16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038734.84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912678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15911949.84元。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符合地铁

设计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13-法律意见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符合地铁设计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

决议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14-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经办律师:

张学兵梁清华

经办律师:

全奋

经办律师:

徐子林年月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