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
3名,无委托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韦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6位激励对象因公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7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正常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其中限制性股票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韦岗曹云明王鉴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