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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3017证券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0632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621%。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011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2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2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8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6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24%。

9、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了贯彻公司主导产品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碳酸钾产能,进一

步丰富碳酸钾品类,提升市场供给能力,公司计划在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6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3万吨流化床法重质碳酸钾等新材料项目。并且拟与山东亚荣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氢氧化钾产品供需战略合作协议》。

2.表决结果:同意2062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99%;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建年产 2000 吨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44′–二氟二苯甲酮等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计划在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区块新建年产2000吨

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 44′–二氟二苯甲酮等项目。

2.表决结果:同意20623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03%;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波、朱彦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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