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证券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为89948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为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主要行业涵盖: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开始为本成为注册开始从事署及复核开始在本所公司提供项目组成员姓名会计师时上市公司过上市公执业时间审计服务间审计时间司审计报时间告家数项目合伙人秦松涛2011年2007年2021年3月2025年超过10家签字注册会计杨光照2015年2011年2021年1月2025年3家师质量控制复核谢贤庆2003年2003年2003年7月2025年超过10家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秦松涛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计
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
2024年10月11
1秦松涛行政监管措施宁波证监局工作底稿存在错误记
日
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
北京证券交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
2024年12月23
2秦松涛自律监管措施易所监管执计工作底稿存在错误记
日
行部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光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贤庆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0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审计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