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 年 8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以总股本 100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
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9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9月 30日。
四、分红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9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9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号
咨询联系人:章芳媛
咨询电话:0571-64156868传真电话:0571-64194030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