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证券简称:大洋生物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的董事薪酬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年度合计(万元)
陈阳贵董事长74.30
陈旭君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66.16
汪贤玉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58.10
仇永生董事、副总经理58.38
关卫军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47.95
王国平董事、总经理助理兼技术部部长45.12
韩秋燕独立董事8.00
曾爱民独立董事8.00
姜晏独立董事8.00
叶剑飞副总经理58.76
包江峰副总经理兼生产保障部部长55.05
徐旭平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46.30合计534.12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董事长及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0万元/年(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管薪酬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公司经营考核结果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