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6-04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或等值外汇)。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
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后,2026年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或等值外汇)。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严格执行以下事宜:
1、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的情况,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各银
行间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可分多次申请。3、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