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6-02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宗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8人,代表股份总数6021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4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总数52865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351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
7418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4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股
东及中小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总数6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351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6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86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8%;反对81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6%;
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88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77%;反对81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5%;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8%。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8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7%;反对80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弃权149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87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64%;反对80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1%;弃权149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5%。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9%;反对105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2%;
弃权148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3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34%;反对10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2%;弃权148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4%。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56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79%;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弃权157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57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25%;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8%;弃权157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7%。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82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4%;反对85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0%;
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83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76%;反对85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6%;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8%。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2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2%;反对103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弃权150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3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80%;反对103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6%;弃权150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996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0%;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6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71%;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10项子议案:
8.01、发行股票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59961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0%;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5%;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59961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0%;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5%;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59961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0%;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5%;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4、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59961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0%;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5%;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59961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0%;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85%;反对102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6、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59965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6%;反对98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7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00%;反对98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7%;弃权15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59965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6%;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6%;
弃权152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7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00%;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3%;弃权152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5996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7%;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弃权151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4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01%;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8%;弃权15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59967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3%;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6%;
弃权151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9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16%;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3%;弃权151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10、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59954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4%;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6%;
弃权163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25%;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3%;弃权163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4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0%;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弃权149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6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71%;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8%;弃权149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4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0%;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弃权149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6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71%;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8%;弃权149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4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4%;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弃权149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6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17%;反对10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8%;弃权149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84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5%;反对82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弃权149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86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07%;反对82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7%;弃权149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7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9%;反对99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5%;
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9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70%;反对99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2%;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7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9%;反对99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
弃权149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9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70%;反对99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9%;弃权149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9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8%;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6%;
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71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99%;反对9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3%;弃权149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9967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9%;反对98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弃权150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69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70%;反对98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7%;弃权150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莹、李静娴。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