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5-02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97316.84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912969213.21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177350.48元,减去2024年度支付的股东分红117838536.89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79821568.00元,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38252100.00元,因股份支付回购原因影响-235131.11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40550642.68元。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1773504.76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
858360440.34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177350.48元,减去2024年度支付的股东分红117838536.89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
79821568.00元,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38252100.00元,因股份支付回购原因影响-235131.11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77118057.73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77118057.73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126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15737815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6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252100.00元(含税)。
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共计0元。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563025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55%,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a) 95630250.00 79821568.00 61233500.00
回购注销总额(b) 0 0 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60597316.84226672720.79209248610.15润(c)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940550642.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877118057.7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A=a1+a2+a3) 23668531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B=b1+b2+b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C=(c1+c2+c3)/3) 198839549.2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36685318.00
(D=A+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
119.03%
年度年均净利润比例(E=D/C)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否
(D)是否低于5000万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36685318.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
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
3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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