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6-03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
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
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1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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