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5-03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2名,代表股份116932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名(代表24名股东),代表股份110199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1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名,代表股份6732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01%。
1(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34名,代表股份10995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6名,代表股份4263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18名,代表股份6732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01%。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序审议议案名称表决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号股份数(股)结果意见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同意11687511199.9513%《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1反对526000.0450%通过摘要》
弃权43200.0037%
同意11687591199.952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2反对526000.0450%通过告》
弃权35200.0030%
同意11687591199.952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3反对526000.0450%通过告》
弃权35200.0030%
同意11681407199.899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4反对1040400.0890%通过案》
弃权139200.0119%
同意11685395199.9332%《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
5反对737600.0631%通过审计机构的议案》
弃权43200.003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同意11687961199.9552%
6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反对489000.0418%通过议案》弃权35200.00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表决情况
序审议议案名称表决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号股份数(股)结果意见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意11686401199.9418%
7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反对641000.0548%通过案》弃权39200.00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11684545199.926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
8反对799600.0684%通过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弃权6620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议案名称表决
号股份数(股)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意见总数比例
同意1087800298.9272%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反对1040400.9462%
弃权139200.1266%
同意1091788299.2899%《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
2反对737600.6708%机构的议案》
弃权43200.0393%
同意1094354299.523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3反对489000.4447%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弃权35200.03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郑嘉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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