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杨模荣先生自 2020 年 9 月 23 日起任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将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任期届满六年。公司于近日收到杨模荣先生的辞职申请,申请任期届满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定要求,杨模荣先生的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杨模荣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模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模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杨模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潘立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潘立生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附件:潘立生先生简历
附件:
潘立生先生简历
潘立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合肥城建、科大讯飞、铜陵有色、炬芯科技独立董事,现任美亚光电独立董事。
潘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