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长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周长江: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博士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总公司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任湖南大学讲师。2008年6月至
2013年10月,任湖南大学院长助理。2008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湖南大学副教授。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昆士兰科技大学访问学者。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湖南大学博士后。2016年12月至今,湖南大学博导。2017年11月至今,湖南大学教授。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现场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姓名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次数数事会会议周长江71600否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战略与 ESG委员会 2次,审计委员会 4次,提名委员会 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3次。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2025年本人主要履职情况如下:参加战略与 ESG委员会召开的 2次会议,对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2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
提名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独立董事姓应出席次实际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会议名称职务名数数数数
周长江 战略与ESG委员会 委员 2 2 0 0周长江审计委员会委员2200周长江提名委员会委员1100主任委周长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员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没有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征集投票权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
密切关注并认真听取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风险识别与防控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积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进展,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开展工作,按时出具高质量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通过实地考察生产车间、审阅文件及与管理层会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重点检查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就未来发展战略与经营层深入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董事、高管保持密切沟通,实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勤勉义
3务,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事务。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各期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董事、高管的书面确认。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流程合法合规,信息真实准确。
此外,公司依据内控规范开展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于2025年4月25日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控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于2025年5月19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5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一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随后于2025年5月19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4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程序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依据考核结果执行,方案制定科学、合理,与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权激励情况2025年8月1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境外发行 H 股并上市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项。本人就该事项履行审慎审核职责,经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始终恪守独立董事的职业操守与履职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全面完成了各项监督、咨询与决策职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与使命。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与实战经验,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一如既往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5独立董事:周长江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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