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威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兆威机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67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1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00345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9824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36257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已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6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3450400.00
减:发行费用169824700.00
1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336257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3696935.4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注1)1381779174.5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7760.93
加:利息收入70158900.53
减:手续费支出88944.36
减:单项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518350195.52金
募集资金余额1648525.22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8177.9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15950.3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兆威机电、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东莞兆威”)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与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募集资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辖属艺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监管协议》”),其中,兆威机电、东莞兆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及招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兆威机电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及招商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2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报告期内,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存款方式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协定存款1648525.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合计1648525.22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950.33万元。
相关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3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金额节余金额节余原因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14230.0041.02利息收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0000.00657.27利息收入
合计84230.00698.29
节余金额均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
31日,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节余比例项目项目金额节余金额节余原因
(%)
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91292.5747321.3551.83成本及建设规模控
制、利息收入
7840.003939.5250.25成本及建设规模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制、利息收入
合计99132.5751260.87
注:“节余金额”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及2023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收入。
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表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本议案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募投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164.85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2026年1月和
2026年2月用于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合计为891858.68元,截止2026年3月17日账户余额为756702.84元系利息收入,余额于注销账户当日转入基本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兆威机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威机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5《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6(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国振黎强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月日
7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183362.57191.78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8369.69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是否项目可行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实达到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1入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
金额(2)(3)=(2)/(1)现的效益预计生重大变态日期分变更)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否91292.5791292.57191.7849690.8354.432023-9-3090999.72否否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否14230.0014230.00-14230.00100.002021-12-31-不适否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7840.007840.00-4448.8656.752023-9-30-不适否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70000.0070000.00-7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否用
合计183362.57183362.57191.78138369.69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分别于2022年5月30日和2022年10月31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后受客观因素影响,该等项目分别进行了两次延期,“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投资期限经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后,再次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后,再次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项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目已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产业园建设项目投产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不适用
8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不适用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6425.87万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月 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73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950.33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0元。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结项。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及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分别为41.02万元、657.27万元,结余原因为利息收入;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及原因
集资金结余分别为47321.35万元、3939.52万元,结余原因为成本及建设规模控制和利息收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164.8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为保留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待支付合同金额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适用或其他情况
注:1、本处列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345.0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982.47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3362.57万元。
2、本核查意见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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