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54292217.63元,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047230776.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346703.03元,减去当年实际已分配红利68549172.45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13627119.0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00534050.81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26748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298083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 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易日
(2026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兑人民币
0.88361元)计算。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02980839.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50%。
1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2980839.5068457997.5094054519.9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4292217.63225094344.84179923314.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13627119.0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00534050.8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65493356.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19769958.9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65493356.9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265493356.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2025年度的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85042.04万元、194632.54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2.86%、45.08%,均低于50%。
2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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