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何明阳,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常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教授。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参加了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充分发表专业独立意见,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1会委员,2023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本人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经验积累和知识储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强做大、持续稳健发展。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及调研等方式,对
公司生产基地及研究院等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内控体系、研发创新、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财务
审计、内控体系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反映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3、作为独立董事代表,积极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协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提供必要资料,积极分享行业和专业信息,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
保、财务资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选聘及候选人资格审查等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时间发表独立意见/审查意见事项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 3 月 23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独
第十一次会议日立意见
3、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相关文件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2023年3月29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第二届董事会
告的独立意见
第十二次会议日4、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4月28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第十三次会议日人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8月29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第十五次会议日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10月25关于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第十六次会议日人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3年 12月 18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第一次独立董日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审查意见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方面
1、2023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内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3、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变更公司审计机构;
4、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总体评价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遵守全面注册制及独立董事监管规则的各项新要求,切实履行各项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明阳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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