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对中汇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汇所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
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97289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二、执业记录
1、项目信息
成为注开始从事开始为本公近三年签署及复开始在本所执姓名职位册会计上市公司司提供审计核过上市公司审业时间师时间审计时间服务时间计报告家数洪烨项目合伙人2013年2011年2019年10月2020年6家孔利波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2014年2021年1月2014年1家金刚锋质量控制复核人2010年2008年2011年10月2022年7家
2、诚信记录
中汇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
15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所继续
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汇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诚信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对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中国证监
存在的业务承接程序不当、户用赊
1洪烨2022年1月5日监督管理措施会江苏监
销电站业务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及管局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当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所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
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
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咨询
中汇所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按照审计进度,及时推进公司审计工作。
2、意见分歧
中汇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汇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汇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4、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汇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汇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汇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汇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
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中汇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主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中汇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咨询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