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证券简称:中晶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进行了规定公司将根据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2026年1月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