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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许斌)

2023年度,本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许斌,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企业法律顾问。1984年7月至1993年6月,任安徽大学法律系教师;1993年6月至2001年8月,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主任;2001年9月至

2023年5月,先后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主任、总法律顾

问、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22年3月,先后兼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监事长、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兼任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任职状态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大会次数许斌在职4400否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

作计划、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的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网络形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郑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解道东先生、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度任期内,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17日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419000股变更为131620400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许斌

2024年3月29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唐先胜)

2023年度,本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唐先胜,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1年10月至2004年11月,历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水泥厂财务部会计、科长;2004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安徽力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任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目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任职状态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大会次数唐先胜在职4400否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就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的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网络形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郑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解道东先生、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度任期内,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17日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419000股变更为131620400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唐先胜

2024年3月29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朱承驻)

2023年度,本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朱承驻,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工程研究所所长,纳米矿物与污染控制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曾任合肥市第五批“228”产业创新团队-“异味气体净化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1990年7月至1999年8月,任冶金工业部金属制品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5年7月至今,

任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员/教授;其中,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为美国纽约州卫生部沃兹沃斯研究中心 (Wadsworth Center NYSDepartment of Health) 访问学者、博士后。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1次,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任职状态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大会次数朱承驻在职4400否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就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签订投资协议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的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网络形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郑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解道东先生、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光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度任期内,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17日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2419000股变更为131620400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朱承驻

2024年3月29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桂建)

2023年度,本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桂建先生,男,出生于1966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教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8年

7月至1993年9月任山东煤田地质局工程师;1993年9月至2000年4月任山东煤炭地

质工程勘察研究院工程师;2000年4月至2002年4月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4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与空

间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9月至今任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2次,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任职状态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大会次数

刘桂建离任4400否2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就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和线上其他形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贯彻

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汪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郑勇先生、初宏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以及因公司未满足该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合计79.8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桂建

2024年3月29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方社)

2023年度,本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方社先生,男,出生于195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1年7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财务科长;1995年12月至1997年1月历任国投新集

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1997年1月至今历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

师、副所长、所长、董事;2006年3月至今任安徽华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2022年3月任安徽华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2次,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目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任职状态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大会次数孙方社离任4400否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支付情况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

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机会,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

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贯彻

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汪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郑勇先生、初宏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以及因公司未满足该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合计79.8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方社

2024年3月29日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汪金兰)

2023年度,本人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汪金兰女士,女,出生于1966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省分会调解员,安徽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90年7月至今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国际法硕士生导师;2017年

6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2次,应出席董事会4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任职状态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大会次数

汪金兰离任4400否2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支付情况、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和线上其他形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高管及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密切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为贯彻

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汪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郑勇先生、初宏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以及因公司未满足该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合计79.8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金兰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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