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证券简称:同兴科技公告编号:2025-027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代表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项目股东类型人数
(股)股份总数比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75880657046.0182%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6923346501.8269%出席会议的股东
合计766114122047.845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215350771.2013%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
6923346501.8269%
出席会议的股东
合计7138697273.0282%
注: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112024540047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09%0.4014%0.007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1962724540047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5370%6.3415%0.12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112024540047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09%0.4014%0.007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196272454004700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5370%6.3415%0.12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112024930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09%0.4077%0.00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1962724930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5370%6.4423%0.02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502024540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73%0.4014%0.00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2352724540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6378%6.3415%0.02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811202493001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746%0.4077%0.017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096272493001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2786%6.4423%0.27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112024930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09%0.4077%0.00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1962724930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5370%6.4423%0.0207%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481202823001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206%0.4617%0.017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5766272823001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2.4258%7.2951%0.279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202024840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24%0.4063%0.00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2052724840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5603%6.4191%0.020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6089112024930080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5909%0.4077%0.00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票数(股)36196272493008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93.5370%6.4423%0.02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
案表决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01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同意
表决票数(股)58809194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185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表决票数(股)1537701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39.7367%
10.02选举沈博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同意
表决票数(股)58807193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182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
表决票数(股)153570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39.6850%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鲍冉、尹颂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