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证券简称:振邦智能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84413045.83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次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15320.4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57107.81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53166610.8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57241937.5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657241937.59元。
4.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120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14412015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6.22%。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1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当期净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及发展战略审慎拟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量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广大投资者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51亿元、人民币8.80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4%、32.6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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