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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3028证券简称:振邦智能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7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170665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7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0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919陈志杰

201*****466陈玮钰

300*****086唐娟

408*****946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9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董事(陈志杰、唐娟、陈玮钰)、股东(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监事(李建锋、孙明磊、方仕军)、高级管理人员(汤力、侯新军、夏群波)及核心技术人员(邓伟)承诺:“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厂房4栋6楼咨询联系人:夏群波

咨询电话:0755-86267201

传真电话:0755-86267201

电子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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