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0证券简称:祖名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77号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蔡水埼先生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80700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25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02200股,剔除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177800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1471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5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为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7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3%;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5%。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179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
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8.07《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179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798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在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薪酬及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相关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0400股。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在职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4%;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
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4%;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9.02《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60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4%;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
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4%;反对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悦岩、胡天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祖名豆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