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证券简称:中瓷电子公告编号:2025-095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的公告
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4日-2025年11月3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1.05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元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国元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156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十三所”)及一致行动人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国元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从63.37%下降至62.9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包河区林芝路278号烟墩社区服务中心办公五楼516室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1、2024年6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司以届时总股本32218061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中国电科十三所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国元基金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
204172156股变更为285841018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63.37%。
2、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国元基金通过集
权益变动过程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1815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十三所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国元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3.37%下降至62.9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中瓷电子股票代码003031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可多选)中国电科十三所、电科投资、国元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股份种类(A 股、 B 股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等)
A 股 81668862 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A 股 -1815620 -0.40(减持)
-79853242-0.4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其他□(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导致中国电科十三所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国元基金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增加,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中国电科十合计持有股份17529877354.4124541828254.41
三所其中:无限售条0013563286130.07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17529877354.4110978542124.34
份
合计持有股份202674536.29283744346.29
其中:无限售条
电科投资00272636926.04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202674536.2911107420.25
份
合计持有股份86059302.67102326822.27
其中:无限售条
国元基金00102326822.27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
86059302.6700
份
合计20417215663.3728402539862.97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该减持计划正在履行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是□否□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