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证券简称:中瓷电子公告编号:2025-121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健先生
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刘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选举戴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变更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戴志华先生简历戴志华,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广西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2001年3月就职于襄樊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2001年7月-2020年11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财务资产管理部职员、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
师兼财务部主任、规划与经济运行部主任、企业策划部主任、人力资源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副所长;2020年11月-2022年9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任总会计师。2022年9月至今,任产业基础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总会计师、中电国基北方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戴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戴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