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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3038证券简称:鑫铂股份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源”或“乙方”)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战新”或“甲方”)签订《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或“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风险提示: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限,在项

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确定因素;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

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1、公司全资子公司鑫铂新能源与重庆战新签订《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甲方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文荣刚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

(6)从事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

礼品花卉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基础

设施建设(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土地整治;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场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040%

2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00030%

3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500030%

(8)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9)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乙方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5)注册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从事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东及持股比例: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0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内容: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4、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投产。

(三)项目用房

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租用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内生产用房约5000平方米,租金标准由相关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四)甲方、乙方及项目公司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项目公司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要素保障问题,为项目正常

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有权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敦促项目公司按约定周期投产运营。

3、有权对乙方及项目公司的违约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乙方及项目公司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渝北区临空前沿科技城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保证基本账户的开户行设在渝北区驻区银行。

2、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积极配合甲方统计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3、乙方及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做出虚假陈述、虚假保证或提供虚假资

料、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其他各方的损失。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若乙方及项目公司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及项目公司违反本协议乙方及项目公司权利义务的;

(2)项目公司未在渝北区结算主营业务,项目公司将主营业务向其他区域分流;

(3)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不真实或存在效力瑕疵。

(六)协议生效及期限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情形外,本协议有效期至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履行完毕时,以此两者中更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签订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围绕客户就近设厂的产业布局原则,更好的服务西南地区的整车生产厂商,同时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和应用场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更好地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2、存在的风险

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期限、项目效益及运营目

标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确定因素;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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