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证券简称:鑫铂股份公告编号:2026-01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并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胡晓明、黄继武、严崴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7年12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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