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证券简称:鑫铂股份公告编号:2026-06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5.30万份;
2、激励对象人数:37人;
3、期权简称:鑫铂 JLC2;
4、期权代码:037968;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8日。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要求,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以内部发文通知的形式
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四)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5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权/授予日为2025年3月11日,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
245.1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00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
(八)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2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权/授予日为2026年3月3日,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64元/份;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本激励计划原激励对
象 2 名,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0000 份股票期权(鑫铂 JLC1),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43元/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6年3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11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6年3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3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九)2026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30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45名激励对象,公司拟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9235份,对应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51265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4388股,回购价格为8.43元/股,对应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2612股。同时,董事会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权日为:2026年3月3日
(二)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5.30万份
3(三)行权价格:12.64元/份
(四)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7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草案公告时涉序号姓名职务公告日公司股
权数量(万份)及的股票期权本总额的比例总数的比例一、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45.3014.85%0.19%
务)人员(共37人)
合计45.3014.85%0.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八)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
(九)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安排行权比例自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预留授予股票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50%
权第一个行权期交易日当日止
4行权期行权安排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预留授予股票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50%
权第二个行权期交易日当日止
(十)行权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的
5股票期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预留授予股
1、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
票期权第一2026年度
2、以2024年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6年铝制品出货量增长率
个行权期不低于30%。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预留授予股
1、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票期权第二2027年度
2、以2024年铝制品出货量为基数,2027年铝制品出货量增长率
个行权期
不低于45%;
注:1、上述“净利润”、“铝制品出货量”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业绩完成率(R) R≥100% 80%≤R<100% R<8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1 R 0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或当期铝制品出货量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当期铝制品出货量完成率=当
期铝制品实际出货量/当期铝制品目标出货量。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
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如下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1.00.8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
6全行权的,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表示自愿放弃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因此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37人,股份总数为453000.00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 2026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内容一致。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968;
2、期权简称:鑫铂 JLC2;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8日。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运用该模型以 2026年3月3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6.73元/股(预留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
7限);
(3)历史波动率:16.7842%、22.9042%(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以2026年3月3日作为授权日,则2026年—2028年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的预计摊销的
2026年2027年2028年
权益工具股票期权数总费用(万元)(万元)(万元)量(万份)(万元)
股票期权45.30210.89131.3070.638.96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授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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