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已工商登记为准: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成为覆盖全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成为覆盖全行
行业的数智产品、数字安全综合解决方案
业的智能产品、综合安全解决方案及数据运营
及数据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商为愿景,秉承管理服务提供商为愿景,秉承“挑战自我、永“挑战自我、永无止境”的企业精神,坚持“客
2.无止境”的企业精神,坚持“客户第一,诚信
户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专注“龙行为本”的经营理念,专注“龙行天下、品赢未天下、品赢未来”的发展宗旨,锲而不舍为来”的发展宗旨,锲而不舍为用户创造最大价用户创造最大价值,实现员工、股东、社值,实现员工、股东、社会利益的共同增长。
会利益的共同增长。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公司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3.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4.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
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法行使下列职权: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5.(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案、决算方案;亏损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补亏损方案;
议;(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九)对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决议;
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九)对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公
品种作出决议;司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他证券品种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十一)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十一)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则);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规则);
出决议;(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作出决议;
项;(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事项;
项;(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
(十五)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十五)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项;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公30%的事项;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成交金额超过(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成交金额
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划;项;
(十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资(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助事项(包括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划;款等行为);(十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资助事项(包括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委托贷款等行为);
(二十)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第八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6.通过: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更公司形式;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及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三)本章程及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改;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四)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30%的;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七)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八)重大资产重组;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九)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十)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会议;
7.(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法定代表人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签署的其他文件;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
8.为:记名投票表决、现场举手表决或法律名投票方式。
规定允许的其他方式。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