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0证券简称:楚天龙公告编号:2025-052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为:
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类别人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9722566658048.9371%
1.1现场出席422432838048.6469%
其中
1.2网络投票出席39313382000.290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39518658810.404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英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1.00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40328022880034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833%0.1014%0.0153%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议案1.00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60258122880034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8887%12.2623%1.8490%
所持股份的比例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2.00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9488023820033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796%0.1056%0.0148%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议案2.00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9418123820033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4385%12.7661%1.7954%
所持股份的比例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子议案3.0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子议案3.01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9988024920017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818%0.1104%0.0078%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子议案3.01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9918124920017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7065%13.3556%0.9379%
所持股份的比例
(2)子议案3.0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子议案3.02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7878027030017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725%0.1198%0.0078%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2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7808127030017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4.5757%14.4865%0.9379%
所持股份的比例
(3)子议案3.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子议案3.03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6408028400018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660%0.1258%0.0082%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3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6338128400018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3.7878%15.2207%0.9915%
所持股份的比例
(4)子议案3.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子议案3.04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9718025090018500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99.8806%0.1112%0.0082%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4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9648125090018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5618%13.4467%0.9915%
所持股份的比例
(5)子议案3.0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子议案3.05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87280262000173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762%0.1161%0.0077%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5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86581262000173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0312%14.0416%0.9272%
所持股份的比例
(6)子议案3.0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子议案3.06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9968024840018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817%0.1101%0.0082%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6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9898124840018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6958%13.3127%0.9915%
所持股份的比例
(7)子议案3.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子议案3.07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403080242000215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832%0.1072%0.0095%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7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602381242000215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5.8780%12.9697%1.1523%
所持股份的比例
(8)子议案3.0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子议案3.08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81680263200217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738%0.1166%0.0096%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8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80981263200217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4.7311%14.1059%1.1630%
所持股份的比例
(9)子议案3.09《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子议案3.09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405680243700172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844%0.1080%0.0076%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09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604981243700172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6.0173%13.0609%0.9218%
所持股份的比例(10)子议案3.10《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子议案3.10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22534648024970070400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99.8582%0.1106%0.0312%
股份总数的比例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子议案3.10同意反对弃权票数(股)15457812497007040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82.8446%13.3824%3.7730%
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丽勇、陈烁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
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