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农联合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亦非联系电话:021-525233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嵘联系电话:021-52523212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是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1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6日
通过现场授课、集中讨论等方式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运作要点等。通过培训,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和规范要
(3)培训的主要内容求的理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无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受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际环境一方面,保荐机构密切关注公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贸易保护主司产品市场价格、上游原材料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义加剧,消费景气度持续低迷,、下游市场行情等变动情形,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农药行业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督促上市公司采取合理措施,
2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加改善经营。另一方面,保荐机剧,销售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构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主导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下降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幅度较大,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下降,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事项,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股份限售承诺是不适用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是不适用
原保荐代表人姜涛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光
1.保荐代表人变更
大证券委派江嵘接替姜涛先生担任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及其理由
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2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光大证券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37号)。光大证券已通过研究制定新三板挂牌项目遴选标准和负面清单、全面梳理新三板业务规则体系要
2.报告期内中国证点和公司新三板存量项目等措施,提高新三板项目质量,进一步提升督导工作
监会和本所对保荐质量。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2023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光大证券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司采取监管措施的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1号)。光事项及整改情况大证券已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说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现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应核查程序,从多维度多角度对持续督导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与论证,及时发现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违规情形,督促并组织上市公司及时整改,同时向监管机构及时沟通和汇报。
3.其他需要报告的无
重大事项3(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亦非江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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