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
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健先生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6年1月19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给予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序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日期类型中国证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2025年12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刘健监管谈话
月27日委员会福(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建监管局定。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六条,《中中国证券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监督管理和评估》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231号—
2026年1委员会上2刘健警示函—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十七条,《中月19日海证券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九条、管专员办
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事处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十六条的规定。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致同所鼓励采用业务咨询方式解决分歧,重要分歧则采用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方式解决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方式,在确保分歧事项按照分歧事项的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得到执行后方可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从总体审计策略到具体审计计划到审计结论的确定,均经过事务所内部三级复核的审核批准,对于重大审计结论由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复核并出具意见,通过专业标准委员会研究决定。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按照规定进行了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项目质量检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为标准,严格检查,严格惩戒。2025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相应工作,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文件,能够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独立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致同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技术部、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与致同所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综上,公司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