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尽责、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光亮,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先后参与编制了国家“十五”至“十三五”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制定。主持或参与完成多项与行业相关的研究报告和项目评估。1987年至1992年任贵州农学院(现贵州大学)教师。1995年至2000年任化学工业部规划院工程师。2000年至2025年先后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履职期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与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或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存在其他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议案资料,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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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
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审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次,实际出席2次,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行业薪酬水平,对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深入分析。
2025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实际
出席2次,对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被提名的公司董事以及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战略委员会履职方面,本人依托在农药行业的多年从业经验及对行业的研究和理解,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程序合规、结果客观公正。
(五)投资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具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积极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关注公司的媒体舆论、互动易答复、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深入公司现场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等,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结合自身研究成果和专业知识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并及时披露了相关公告。本人对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编
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股东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深耕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多年,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扎实完备。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机构履职严谨、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依据充分,高质量完成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各项委托事项,能够独立公正发表专业审计结论。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连续稳定、标准统一、质量可控。相关选聘理由充分合理,审议及选聘
程序合规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续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顺利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续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拟续聘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董事会换届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
会审议、股东会投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决策流程,顺利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并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实现了董事会换届的平稳过渡。公司对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相关人员的提名、选举、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2025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2025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勤勉、认真、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推进公司治理持续完善与优化。
独立董事:杨光亮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