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7)财务情况
2025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967.6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客户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2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
(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
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在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证券执业资格、诚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资料,并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如审计范围、人员和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再次召开沟通会议,沟通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3)202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
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