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110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选独立董事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馥友先生、徐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李馥友先生、徐华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其辞任将在公司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成卫、彭毅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成卫先生和彭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成卫先生和彭毅先生经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成卫先生和彭毅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
独立董事候选人成卫先生和彭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成卫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成卫先生在工程建设、电力电网及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97年8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河南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济师、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担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基建部主任,2009年6月至2012年1月担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部副主任,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中国电力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
2017年12月历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7年12月至2021年9月担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 600312.SH)董事长,2021年9月至2025年5月担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成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成卫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彭毅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工学学士,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彭毅先生在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及监督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担任武汉高技术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历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于2003年6月至2005年9月担任武汉凯迪蓝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
601898.SH和 01898.HK)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于 2008年 9月
至2023年8月历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于2010年10月至2023年8月兼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彭毅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