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
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核”、“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中国广核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244号文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 L0065H244030001
的金融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核发的代码为 C5004944000016 的金融机构代码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0002726X7 的营业执照。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8、注册地址22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慧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
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
经营范围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66%、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持股30.00%、股权结构
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4%
1与上市公司关
受同一集团控制,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17.72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102.56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60亿元;负债总额348.88主要财务数据亿元,其中:吸收存款346.29亿元;所有者权益68.84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87亿元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2023年3月15日,上市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中广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如无特别说明,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
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三)交易限额
《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2024年、2025年及2026年期间
的最高年度款项应不超过下表所载的上限:
2建议年度上限(人民币亿元)
上限类别
2024年2025年2026年
(i)就结算、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
服务支付予中广核集团的服务费0.100.100.10用
(ii)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广核
集团存入存款的最高每日存款及365.00390.00445.00利息收入结余
(iii)中广核集团提供予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贷款的最高每日结400.00430.00450.00余
(四)定价政策
下列指导性定价政策按如下顺序适用于本次交易项下拟进行的服务的定价: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倘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倘政府有指导性费用标准的,则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目前并无适用《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服务的适用的政府定
价及政府指导价,但上市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踪相关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更新情况,并于日后采用任何适用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若有);
2、市场价格: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
似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
目前于《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服务的定价均参考,且不逊于四大商业银行提供同类服务的相关利率或费用水平;
3、协议价格: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
除上述指导性定价政策外,经上市公司和中广核公平磋商,根据《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各项金融服务需按以下定价原则提供:
1、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在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的存款的利率将
不低于(i)中广核其他子公司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ii)四大商业银行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中广核集团通过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3贷款及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将按
照以下条件确定:(i)正常商业条款且不需要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作为贷
款担保;(ii)不逊于独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可比
的贷款利率;(iii)不逊于中广核集团通过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中广核其他子公司提供的可比的贷款利率。
3、结算、委托贷款及其它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将不高于(i)独立商业银行或
金融机构收取的费用;(ii)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向中广核其它子公司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经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广核下属金融服务提供方就金融服务建立
的业务关系及合作,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上文所载建议年度上限是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且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协议有效期
《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协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1、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本期发生额关联关每日最高存存款利期初余额关联方合计存入金合计取出金期末余额
系款限额率范围(已重述)额额受同一集中广核财团控制,0.0001%-务有限责3900000.001665684.9765039552.3964658237.902046999.46
与本公司5.50%任公司存在关联
4本期发生额
关联关每日最高存存款利期初余额关联方合计存入金合计取出金期末余额
系款限额率范围(已重述)额额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2、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本期发生额关联关贷款利期初余额关联方贷款额度合计贷款金合计还款金期末余额
系率范围(已重述)额额受同一集团控制,与中广核上市公
财务有司存在2.08%-
4300000.001808628.282130476.401847723.102091381.57
限责任关联关3.55%公司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3、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关系业务类型总额实际发生额
中广核财受同一集团控制,与上市金融服务手续
务有限责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1000.0039.36费任公司集团财务公司
注:公司于2025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惠
州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及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因此重述了2024年的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为2046999.46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四、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一)风险评估
5根据《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市公司认为:财务公司
具有《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制定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处置程序、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内容全面、明确、可行。公司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五、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国广核已将关于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六、会计师对中国广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443号),报告认为:“我们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中广核电力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中广核电力公司提供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6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与中广核签署的《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对交易类型、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自公司与中广核签
署《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来,公司与中广核严格履行协议相关约定,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协议
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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