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7110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形式派发2025年度末期股息予于股权登记日名列公司名册的股东。2025年度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每10股股息为人民币0.8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致使
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6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74 元;持有公司 A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公司 A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 5月 20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有关股
东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更新)公告。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的 A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质押的本公司 A股
股票对应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其余非质押本公司 A 股股票对应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44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208*****279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8*****369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以上表格中所列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账号所持股份为其非质
押本公司 A股股份;其另一股东账号所持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对应的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骏麒
咨询电话:(86)75584430888
咨询邮箱:IR@cgnpc.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6年第一
次 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