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ST 山航 B 公告编号:2023-39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根据《深交所上市规
则》第9.3.12条、第9.6.1条、第9.6.2条及9.6.10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
5月4日开市起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
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公司应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是否适用具体情形(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由于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1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14日、3月28日、4月12日、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023-07、2023-08、
2023-12、2023-16、2023-23、2023-30)。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及退市整理期等后续安排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3条、第9.3.14规定,深交所将自公司股票出现终止上市情形(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后停牌
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
2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6.1条、
第9.6.2条、第9.6.10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1.16条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四、其他事项
1、2022年6月14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集团”或“目标公司”)和山钢金控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金控”)签署了《关于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中国国航拟受让山钢金控持有的山航集团股权并拟向山航集团增资,并且中国国航亦拟与山航集团的其他股东进一步沟通并确定对山航集团的投资安排,中国国航拟通过前述交易合计持有山航集团不低于66%的股权,并取得山航集团控制权。
2022年12月30日,中国国航与山钢金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中
国国航以20064883.27元的价格受让山钢金控持有的山航集团8159085.92
元注册资本(对应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1.4067%的股权);同日,中国国航与青岛市企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国国航以12898394.49元的价格受让青岛企发持有的山航集团
35245126.68元注册资本(对应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0.9043%的股权)(以上合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国航持有目标公司51.7178%股权;同日,中国国航、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和山航集团签署了《关于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鉴于山航集团股东拟就山航集团股权实施若干股权转让安排(包括本次股权转让,以下简称“相关股权转让”),相关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中国国航、山东高速拟共同向山航集团增资(合称“本次增资”,与相关股权转让合称“本次交易”),中国国航投资66亿元,山东高速投资3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国航持有目标公司66%股权并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山东高速和山东财金合计持有目标公司34%股权。
截至2023年3月21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完成交割,中国国航已取得山航集团的控制权,直接持有公司22.8%的股份,并通过山航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4.8%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本次股权转让已导致中国国航在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国航已向公司除中国国航及
山航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4)、《要约收购报告书》。
截至2023年4月2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在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1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 25 个账户,共计 5832 股上市流通股份(B 股)接受中国国航发出的要约。截至《关于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发布日,本次要约收购涉及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4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中国国航直接持有公司共计91205832股股份(其中 91200000 股为未上市流通股(内资股),5832股为上市流通股份(B股)),并通过山航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68004000股未上市流通股(内资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0%。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本次要约收购影响。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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